记者 | 曾永红 通讯员 | 杨哲
4 月 20 日凌晨,长沙市雨花交警十中队在万家丽路天际岭隧道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0 点 49 分左右,就在整治点旁边的某酒店停车坪内,一台白色奔驰小轿车在倒车时突然失控,车子冲进酒店的绿化带,紧接着又与酒店的提示牌相撞。碰撞发出的声响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走到小轿车一看,发现了绿化带内的事故现场,驾驶人是一名中年女性,她正神情恍惚地坐在车内,身上还散发着浓烈的酒气。

(交警查获醉驾车辆)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朱某(女,41 岁,湖南省常德市人)体内酒精含量高达 20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在检查处理过程中,朱某反复强调自己 " 真的好冤 "。
4 月 22 日,潇湘晨报记者从雨花交警大队了解到,4 月 19 日晚上,朱女士与朋友在高桥大市场某饭店聚会时喝了酒,之后请了代驾开车回家,途中经过十中队的酒驾整治点时,她还庆幸自己没有酒后驾车。

(车辆冲进绿化草坪)
因小区停车位紧张,朱女士无专门的停车位,等她车子开到小区后,发现已经没有车位了。而此时,代驾已经离开,她决定自己把车开到附近的酒店停放。由于知道交警查酒驾的位置,朱某想出一个避开交警检查的 " 好办法 ",她驾车从居住区内的小路绕行来到了酒店停车场,但在停车时由于酒后操作失误,车辆冲进了绿化草坪,并撞上了酒店的提示牌。

(车辆冲进绿化草坪)
随后,民警调取了酒店周边监控,固定了朱某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朱某带至中心医院抽取血样送检。
雨花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近年来,酒后在小区内挪车的新闻报道也比较多见,不少驾驶人出于侥幸心理,认为在小区道路挪车,没有什么风险,实际上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对于驾驶人酒后在小区内挪车的行为,交警部门同样会进行相应的惩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会考虑实际情况,结合社会危害性进行综合考量。